前天接到警方打来说叫我昨天中午2点30分到警局认人,
我一心以为是打枪我的马来子抓到了,
所以昨天特地请了半天假到警局去认人。。。
结果他们又临时打来要我们到士古来认人! (原本在johor jaya)
还以为到了那里就可以马上认人, 结果原来不是。。。
以为等一下下。。。结果一等等了3个多小时

IG36:
在认人之前我还问了带路的警察大哥,
是不是隔着玻璃来进行认人的手续,他说是。。。
终于轮到我了。。。 一踏进那间房间。。。哼!!!
站了整20个嫌犯和我一起干瞪眼

IG37:
那个“很好心”的警察大哥还说:“不用怕,有我在这里!!”
然后就吩咐我绕场两圈看这班人,
如果里头有抢劫我的人我只要用手拍他的肩膀就行了

IG28:
结果。。。是没有(有的话,我想我也不敢认)
有没有搞错?! 认人的等人过程已经让我非常不耐烦,
也非常怀疑警方的办事效率, 更觉得他们在浪费纳税人的时间:PIG36:
可是最让我无法接受的是,他怎么可以藐视受害者的安全?!
安排这样面对面的认人方式? 这也太没有水准了吧?!
那我宁愿他们拍下相片让我慢慢看,慢慢认可能效果会更理想呢:PIG49:
这样的认人方式,真的让我感到即气愤又失望,
所谓的警民合作竟然让我看到我国另一个弊端,
叫我以后怎么还敢到警局认人!!!? :PIG36: :PIG36: :PIG36: